种子土地保护及乡村振兴政策,2022年中国农业农村法治十大事
2022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发布了2022年中国农业农村法治十件大事,其中涉及《种子法》修正实施、《黑土地保护法》施行等农业领域重磅法律条例颁布实施,上榜事件涵盖乡村振兴、畜牧业、野生动物保护等多领域。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2022年6月13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在京召开。2022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因地制宜促进乡村振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
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2022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就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提出总体要求,对落实乡村振兴部门责任、地方责任、社会动员、考核监督以及奖惩等作出了规定。
三: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修正后的《种子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种子法》进一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完善侵权赔偿制度。《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于2022年1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首次全面修订。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于2022年3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严厉打击种业侵权违法犯罪行为。
四:《黑土地保护法》施行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黑土地保护法》,2022年8月1日起施行。《黑土地保护法》构建了保护黑土地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对于保障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和监管主体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与《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作了衔接。
六:《畜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畜牧法》。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两部法律的修订对进一步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具有重要意义。
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交审议
2022年12月27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法律草案共八章,六十八条。其主要内容是: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规定成员的确认及其权利义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合并、分立等事项作出原则规定;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明确对集体财产依法实行分别管理;规定扶持措施;明确争议的解决办法和法律责任。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于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
八: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农业农村部发布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修订《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各地深入开展执法练兵比武活动,农业农村部举办首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全国总决赛。继续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命名第四批80个示范窗口和30个示范单位。研究制定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指导意见,组织编写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统编教材,组织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各地全面落实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2022年共培训执法人员超过3万人次。加快推进执法制式服装配发,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6.25万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现统一着装,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九:执法护农促振兴作用成效明显
农业农村部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实施,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公布第二批农业执法指导性案例、2022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全国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围绕品种权保护、长江禁渔、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5.26万人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1.36万件,罚没6.66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94亿元。
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蓬勃开展
全国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3.9万户、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4.9万个。农业农村部联合司法部印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统一样式,组织制作农民学法用法课程,推动基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和示范户“结对子”,为示范户学法用法提供针对性支撑服务。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民法典进农村”和丰收节普法等送法下乡活动,举办法治讲堂、田间课堂,开展直播带“法”,推动法律走进农村千家万户。一批农村学法用法典型案例和优秀视频在各类媒体平台上广泛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逐步形成。
(新京报记者 耿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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